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芳钧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26********65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1922民初1885号 |
案号 |
(2021)川1922执恢3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袁芳均在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陈和平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100000元,共计200000元;若被告袁芳均未按期足额清偿,在未清偿的款项内,被告岳锋豪、王平承担不超过100000元的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一方有权就其已承担的担保责任数额向被告袁芳均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5-20 |
发布时间 |
2021-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