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404********00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0404执946号 |
案号 |
(2021)陕0404执恢4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俊偿还原告王瑛借款本金80000元(给付方式:2019年9月30日前被告张俊偿还本金25000元;2019年11月20日前偿还本金25000元;2020年元月20日前偿还王瑛剩余本金30000元)。二、被告宋涛对原告张俊的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其他无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12 |
发布时间 |
2021-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