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一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03********09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01民初16606号 |
案号 |
(2021)京0101执45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一鸣偿还原告白敬怡借款本金37 485元并支付利息2515元(自2021年1月20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止,每月2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3000元、剩余借款本金1485元、利息2515元,于2022年1月20日前还清);二、如被告刘一鸣有任意一期未按上述第一项约定,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白敬怡有权就剩余全部借款本息立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400元、公告费260元,由被告刘一鸣负担(于本调解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时间 |
2021-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