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建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2********35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浙0104民初11857号
案号
(2021)浙0104执25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何建平、何珠兰偿还原告浙江鑫宝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133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何建平、何珠兰偿还原告浙江鑫宝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违约金167.58元(暂计算至2018年8月15日,此后按日万分之六计算至代偿款清偿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5-13
发布时间
2021-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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