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建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2********35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浙0104民初11857号 |
案号 |
(2021)浙0104执25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何建平、何珠兰偿还原告浙江鑫宝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133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何建平、何珠兰偿还原告浙江鑫宝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违约金167.58元(暂计算至2018年8月15日,此后按日万分之六计算至代偿款清偿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时间 |
2021-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