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省水口山宏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83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502民初954号 |
案号 |
(2019)湘0502执13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湖南省水口山宏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邵阳市中星颜料厂支付尚欠货款本金1,496,200元及利息(利息以1,496,2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9年5月1日起计算至欠付款项还清之日止);二、被告湖南省水口山宏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邵阳市中星颜料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损失以1,496,2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自2019年3月25日起计算至上述第一项付清之日止,违约金损失不超过448,860元);三、被告湖南省水口山宏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邵阳市中星颜料厂支付律师代理费40,000元;四、驳回原告邵阳市中星颜料厂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402元,由被告湖南省水口山宏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12-09 |
发布时间 |
2019-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昌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48274835137X9 |
登记机关 |
常宁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常宁市水口山镇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