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龙巽金鹏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92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302民初5171号 |
案号 |
(2019)冀0302执33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北京龙巽金鹏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李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本强垫付款12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00元,由被告北京龙巽金鹏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李军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9-19 |
发布时间 |
2019-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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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5059259586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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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