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关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102********23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京0101民初17435号
案号
(2021)京0101执恢5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关飞于2017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李利借款本金50万元及相应利息(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7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8%计算)。案件受理费2200元,由被告关飞负担(于本调解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04-27
发布时间
2021-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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