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广卓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4********4GXY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105民初4292号 |
案号 |
(2021)晋0105执32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河北广卓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山西祥云润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截止2020年5月31日的租赁费为7325930.44元,违约金600000元。三、被告河北广卓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山西祥云润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租的0.6m横杆1376根、上托3836根、下托3714根、0.2m基座9108根、0.5m基座2498根、0.9m横杆22399根、1.2m横杆31649根、1.5m横杆895根、lm立杆1568根、1.5m立杆724根、2m立杆11442根、3m立杆3222根、1702斜拉杆5641套、1848斜拉杆11794套、2030斜拉杆667套、v架子748个、连接棒 14944个,若不能退还则按照《建筑物资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四、被告河北广卓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山西祥云润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自2020年7月1日起至材料实际退还或赔偿之日止按照每日12705.31元标准计算的租赁费。五、被告韩欢欢、栗玉军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六、驳回原告山西祥云润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1169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河北广卓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韩欢欢、栗玉军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11 |
发布时间 |
2021-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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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栗玉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02MA07RN4GX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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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农林路77号院5-2-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