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诏安南方医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3506********846H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603民初2169号
案号
(2021)闽0603执8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诏安南方医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润(漳州)医药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3842.7元及利息(利息以货款23842.7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6元,减半收取计198元,由诏安南方医院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4-12
发布时间
2021-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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