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重庆市洪欣食用菌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9368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与0118民初2291号
案号
(2021)渝0118执31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1)与0118民初2291号一、由被告吴静、黄洪江、遵义市博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偿还原告张雪梅借款本金20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 2000000 元为基数,从 2018 年 2 月 13 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 2020 年 8 月 19 日;利息以 2000000 元为基数,从 2020年 8 月 20 日起按年利率 15.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6-二、由被告吴静、黄洪江、遵义市博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 3 日内向原告张雪梅支付法律服务费 145000 元;三、被告重庆市洪欣食用菌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张雪梅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17437 元,由被告吴静、黄洪江、遵义市博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洪欣食用菌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1-05-14
发布时间
2021-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黄洪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85936878045
登记机关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重庆市永川区五间景圣村亭子院子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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