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建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701********00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202民初1135号 |
案号 |
(2021)桂1202执恢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分行支付借款本金10686488.05元、利息和罚息2219923.39元。(2)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分行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3)负担案件受理费43392元,申请执行费803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