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赖明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21********6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21民初2333号 |
案号 |
(2021)赣0704执6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赖明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支付代偿款45441.5元,并承担违约金(自2019年2月3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如果被告未能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27元,由被告赖明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赣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时间 |
2021-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