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828********00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2828民初162号
案号
(2021)鄂2828执5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鹤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蒋芳给原告高恩偿还借款本金100000.00元,定于2019年9月26日前偿还20000.00元,2020年3月26日前偿还20000.00元,2020年9月26日前偿还20000.00元,2021年3月26日前偿还20000.00元,2021年2月26日前偿还20000.00元;二、原告高恩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已减半)2460.00元,由被告蒋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鹤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5-27
发布时间
2021-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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