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毛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282********05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0214民初2422号
案号
(2021)鲁0214执27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原告刘红雷与被告毛刚、被告张成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毛刚、被告张成成偿还原告刘红雷原告借款本息共计213000元,分十一笔付清,第一笔13000元于2021年2月4日当庭支付(已当庭履行完毕),第二笔10000元于2021年2月28日前支付,第三笔10000元于2021年3月30日前支付,第四笔10000元于2021年4月30日前支付,第五笔10000元于2021年5月30日前支付,第六笔1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第七笔30000元于2021年7月30日前支付,第八笔30000元于2021年8月30日前支付,第九笔30000元于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第十笔30000元于2021年10月30日前支付,第十一笔30000元于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若两被告逾期不足额支付上述任一笔款项,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两被告全部剩余未付款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7-05
发布时间
2021-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