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722********35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新3222民初1179号 |
案号 |
(2021)新3222执11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墨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1)新3222民初1179号判决书判决被执行单位锦阳嘉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车辆租赁费37500元,被申请人吴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368.75元由锦阳嘉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吴建负担。总计为37868.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墨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6-09 |
发布时间 |
2021-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