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中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91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鄂1126民初1636号 |
案号 |
(2021)鄂1126执24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蕲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王文学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江长江损失45402.54元;二、被告湖北中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江长江损失12268.35元;三、被告王文学与被告湖北中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原告江长江损失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江长江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32元,减半收取计1366元,由被告王文学负担573.72元,被告湖北中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82.48元,原告江长江负担409.8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蕲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9-18 |
发布时间 |
2021-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田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1267391422346 |
登记机关 |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蕲春县漕河镇蕲阳中路2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