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桂林瑞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0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321民初690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9)桂0321执4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桂林瑞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阳朔丽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连带退还原告钟韵交纳的入会费2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18年5月31日起计付至判决确定的退还会员费之日止);本案受理费350元,由原告钟韵负担32元,被告桂林瑞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被告阳朔丽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18元。 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力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8-12 |
发布时间 |
2019-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ZHONG ZHAOYANGYI JUSTIN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300564028762X |
登记机关 |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阳朔县高田镇蒙村村委蒙村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