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萧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624********46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1024民初2959号
案号
(2021)浙1024执恢6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仙居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萧宇分期归还原告陈福兴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3500元,共计本息53500元了结本案;被告陈萧宇于2020年8月10日前归还给原告陈福兴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3500元,被告陈萧宇逾期未履行,则原告陈福兴可就50000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前期利息3500元,后期利息以借款本金5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6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付部分先抵扣利息后抵扣本金。二、案件受理费1138元,减半收取569元,由被告陈萧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9-15
发布时间
2021-09-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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