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萧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624********46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1024民初2959号 |
案号 |
(2021)浙1024执恢6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仙居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萧宇分期归还原告陈福兴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3500元,共计本息53500元了结本案;被告陈萧宇于2020年8月10日前归还给原告陈福兴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3500元,被告陈萧宇逾期未履行,则原告陈福兴可就50000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前期利息3500元,后期利息以借款本金5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6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付部分先抵扣利息后抵扣本金。二、案件受理费1138元,减半收取569元,由被告陈萧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9-15 |
发布时间 |
2021-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