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姚慧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204********492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鄂0202民初945号
案号
(2021)鄂0202执恢2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郑文平、陈贤尔与被告姚慧共同确认:被告姚慧应返还原告郑文平、陈贤尔借款本金25万元,并从2019年12月20日起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至清偿之日止;具体支付方式:于2020年8月15日前支付利息2万元,于2020年9月15日前支付利息1.5万元,于2020年10月15日前支付利息1.5万元,从2020年11月1日起,每月28日前最低还款1万元,利随本清,于2021年7月19日前还清。二、被告姚慧于2021年7月19日前支付原告郑文平、陈贤尔律师代理费损失1.5万元。三、如被告姚慧未按前述约定还款,原告郑文平、陈贤尔可就全部剩余欠款申请执行。四、原告郑文平、陈贤尔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950元,减半收取计2975元,由被告姚慧负担,因原告已预交,被告于2021年7月19日前支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9-01
发布时间
2021-09-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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