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慧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204********49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0202民初945号 |
案号 |
(2021)鄂0202执恢2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郑文平、陈贤尔与被告姚慧共同确认:被告姚慧应返还原告郑文平、陈贤尔借款本金25万元,并从2019年12月20日起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至清偿之日止;具体支付方式:于2020年8月15日前支付利息2万元,于2020年9月15日前支付利息1.5万元,于2020年10月15日前支付利息1.5万元,从2020年11月1日起,每月28日前最低还款1万元,利随本清,于2021年7月19日前还清。二、被告姚慧于2021年7月19日前支付原告郑文平、陈贤尔律师代理费损失1.5万元。三、如被告姚慧未按前述约定还款,原告郑文平、陈贤尔可就全部剩余欠款申请执行。四、原告郑文平、陈贤尔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950元,减半收取计2975元,由被告姚慧负担,因原告已预交,被告于2021年7月19日前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时间 |
2021-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