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洛阳市丰硕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02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221民初5740号
案号
(2021)皖1221执35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洛阳市丰硕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郭银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中农大丰化肥有限公司货款437455元,并自2016年1月24日起支付利息至判决7生效之日止(以437455元为基数,按月利率0.81%计算)。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8186元,由被告洛阳市丰硕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郭银龙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泉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8-10
发布时间
2021-09-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郭银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300760232891J
登记机关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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