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秋兴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02********33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111民初465号 |
案号 |
(2021)赣0111执14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刘秋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深圳市兰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租的设备“佳能80d仅机身”(订单编号203572、唯一码1010800002122);二、刘秋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深圳市兰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逾期租金(从2018年12月2日起按照每日租金20元标准计算至归还设备之日止); 三、驳回深圳市兰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0元,由刘秋兴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23 |
发布时间 |
2021-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