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阮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526********08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2504民初1037号
案号
(2021)云2504执17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弥勒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阮超支付原告段红平货款6825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20000元;于2021年8月31日前支付20000元,于2021年10月31日前支付28250元。二、若被告阮超逾期支付上述任意一笔款项,视为全部债务到期,原告段红平可就上述债务申请强制执行,并支付从2021年3月25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以实际欠款为本金,按年利率15.4%计算)。案件受理费1506元,减半收取计753元,由被告阮超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弥勒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8-10
发布时间
2021-09-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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