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温艾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00383********077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渝0118民初1550号
案号
(2021)渝0118执28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1)渝0118民初1550号由被告温艾文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徐壹借款本金1万元及利息(以1万元为基数,从2021年2月8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温艾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1-04-28
发布时间
2021-09-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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