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181********14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0105刑初472号 |
案号 |
(2021)晋0105执50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刘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1月16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缴纳,逾期不缴纳,强制缴纳。)二、被告人刘宇退赔被害人牛江妮399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21 |
发布时间 |
2021-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