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宣恩丹峰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61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琼01民初418号 |
案号 |
(2019)琼01执4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9)琼01民初418号民事调解书一、宣恩丹峰实业有限公司向峻岭物业顾问(上海)有限公司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本金35608000元及利息(以440万元为本金,从2015年5月13日起,以784万元为本金,从2015年5月18日起,以1236.8万元为本金,从2015年9月22日起,以300万元为本金,从2016年4月26日起,以800万元为本金,从2016年4月26日起,计算至2016年11月12日止,按年利息20.4%计算利息;以35608000元为本金,从2016年11月13日至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宣恩丹峰实业有限公司向峻岭物业顾问(上海)有限公司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律师费150000元;二、峻岭物业顾问(上海)有限公司对宣恩丹峰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宣恩县珠山镇民族路1幢BLG1-31层登记的在建工程(登记证号为宣恩县在建工程抵押珠山镇字第201500005号他项权证清单所列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在宣恩丹峰实业有限公司不按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付款义务时,由重庆市丹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新一代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博思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周显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369043.26元[峻岭物业顾问(上海)有限公司已预交],减半收184521.63元,由宣恩丹峰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19-06-17 |
发布时间 |
2019-08-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琼01执42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6-17 |
执行法院 |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575800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显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2825066145229G |
登记机关 |
宣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宣恩县珠山镇建设路4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