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惠波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MA1GKR****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京0119民初7540号
案号
(2019)京0119执20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上海惠波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及中晟恒达(北京)建筑有限公司连带支付李关勇人工费518 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履行);案件受理费8985元,由原告李关勇负担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由被告上海惠波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中晟恒达(北京)建筑有限公司连带负担898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公告费560元,由被告上海惠波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中晟恒达(北京)建筑有限公司连带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19-10-16
发布时间
2019-1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MA1GKRPH4N
登记机关
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杨泰路196号1幢19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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