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丹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422********00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沪0117民初7182号 |
案号 |
(2021)沪0117执65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袁丹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赵炳旭租金26,500元; 二、被告袁丹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赵炳旭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6,5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二计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1-09-09 |
发布时间 |
2021-10-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