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重庆蓝海世纪影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46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京0101民初20196号 |
案号 |
(2019)京0101执90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重庆蓝海世纪影业有限公司向北京东方大地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支付投资款3 000 000元及利息(自2018年7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 399元由重庆蓝海世纪影业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9-09-02 |
发布时间 |
2019-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远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000084681906Q |
登记机关 |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