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重庆市万美铝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16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鄂2827民初1025号 |
案号 |
(2019)鄂2827执7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来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重庆市万美铝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来凤县合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60万元及逾期利息(以60万元为借款本金,从2016年2月16日起计算;以300万元为借款本金,从2016年2月18日起计算。均按月利率15‰为计息标准,利随本清);二、驳回原告来凤县合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8800元,由原告负担3200元,被告重庆市万美铝业有限公司负担356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来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07-22 |
发布时间 |
2019-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林海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1711602999N |
登记机关 |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申明坝3号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