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邵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01********93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791民初481号 |
案号 |
(2021)鲁1791执15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制被执行人朱洪印、王运竹支付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行借款本金352500元、利息489.94元、罚息29173.97元及逾期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复利以352989.94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13.2893%计算。2、被执行人朱进波、姜飞燕、朱晓慧、邵帅、靳志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案件受理费3516元及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朱洪印、王运竹、朱进波、姜飞燕、朱晓慧、邵帅、靳志军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9-29 |
发布时间 |
2021-10-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