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481********06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沪0151民初10194号 |
案号 |
(2021)沪0151执25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公楚贸易有限公司、赵金敏、金涛于2020年11月30日之前共同支付原告上海汉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货款602,052.86元; 二、被告上海公楚贸易有限公司、赵金敏、金涛于2020年11月30日之前共同支付原告上海汉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以602,052.8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9年4月9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案件受理费10,559元,保全费3,900元,由被告上海公楚贸易有限公司、赵金敏、金涛共同负担(该款原告上海汉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预交,被告上海公楚贸易有限公司、赵金敏、金涛于2020年11月30日之前直接支付给原告上海汉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各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予以认可,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1-07-14 |
发布时间 |
2021-10-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