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市康杰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65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302民初844号 |
案号 |
(2021)豫0302执恢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洛阳市博马农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鼎支行垫付票据款7605000元,利息444260.18元;于2019年4月30日偿还票据垫款1300000元及利息134554.51元;于2019年7月31日偿还票据垫款1300000元及利息107770.83元;于2019年10月31日偿还票据垫款1300000元及利息86948.86元;于2020年1月30日偿还票据垫款1300000元及利息65604.31元;于2020年4月30日偿还票据垫款1300000元及利息42364.37元;于2020年6月1日偿还票据垫款1105000元及利息7017.3元;二、被告洛阳市康杰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洛阳世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杨国栋、李世英、李大鹏、段彩霞、李延贵、张齐栋、崔体强、李润先对被告洛阳市博马农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上述还款付息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如任一期还款逾期的,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鼎支行可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利息按年利率6.525%计算至实际结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74365元,减半收取计37183元,由被告洛阳市博马农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垫付,待执行时一并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时间 |
2021-10-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齐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22706545248T |
登记机关 |
孟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洛阳飞机场工业园区(孟津麻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