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洪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103********20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内0703民初131号 |
案号 |
(2021)内0703执3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安洪君给付原告冯典福30只基础母羊、9只淘汰母羊、24只羔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如被告安洪君不能给付原告羊,应十日内给付原告冯典福羊款759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76元,减半收取1188元,由被告安洪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7-06 |
发布时间 |
2021-10-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