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汪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104********32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鄂0804民初367号
案号
(2021)鄂0804执4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杭州临安清阳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荆门宏图特种飞行器制造有限公司支付合同价款798500元和违约金159700元,合计958200元;二、被告汪涛、夏璐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荆门宏图特种飞行器制造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732元,原告荆门宏图特种飞行器制造有限公司负担484元,被告杭州临安清阳能源有限公司负担1324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3-19
发布时间
2021-10-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