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红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21********52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赣0721民初811号 |
案号 |
(2021)赣0704执7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红伟所欠原告张荣金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截止2014年12月3日利息48000元,自2014年12月4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还清之日止)。被告张红伟于2016年8月31日前付清。二、案件受理费5020元,减半收取2510元,由被告张红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赣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07 |
发布时间 |
2021-10-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