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雄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225********4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沪0118民初4812号
案号
(2021)沪0118执88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林雄忠应支付原告上海方众木材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28万元,此款,被告应于2021年7月底前支付原告货款10万元,2021年10月底前支付原告8万元,2021年12月底前支付原告10万元。如被告有任何一期未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剩余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双方对本案无其他争议。 三、案件受理费5,500元,减半收取计2,750元,财产保全费2,365元,共计5115元,由原、被告双方各负担2,557.50元,被告负担部分于2021年7月底前直接支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1-08-11
发布时间
2021-10-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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