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可利得皮革纤维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750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闽0582民初3338号
案号
(2019)闽0582执28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晋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丽琼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吴福京借款3413837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3413837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支付自2014年6月28日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二、福建可利得皮革纤维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6726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晋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9-03-18
发布时间
2019-12-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施凌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82777508794C
登记机关
福建省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中华路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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