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成林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72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1民终9835号 |
案号 |
(2019)豫0191执26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成林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海东路支行借款本金4899983.16元、利息130694.81元,并支付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海东路支行自2015年12月22日起至实际还清贷款之日止的利息(以4899983.16元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年利率超过24%部分无效);二、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海东路支行享有李香梅名下与王建军共有位于滑县新区长途汽车站对面温州商贸城3幢224至232号商铺、249至255号商铺【滑房他证新字第20140391号】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对第一项判决所确定债权的优先受偿权;三、被告王怀志、王建军、李香梅、王芳芳对被告河南成林实业有限公司上述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015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52015元由被告河南成林实业有限公司、王怀志、王建军、李香梅、王芳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2-25 |
发布时间 |
2019-1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怀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567292323X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东新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楼2号楼4层189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