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城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42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2827民初173号 |
案号 |
(2019)鄂2827执9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来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湖北城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房屋作抵押欠原告向前润的借款本金计人民币213万元及其利息,定于2019年2月22日前付清,利息以月利率20‰计付,从2018年4月10日起至付清时止,利随本清;二、原告向前润对被告湖北城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的商品房位于城峰国际商业广场4幢1单元1层101号、3幢1层101、113、114号商品房在折价、拍卖的价款中享有优先受偿权(此权利不得对抗相应抵押登记人的优先权);三、案件受理费23840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11920元,由被告湖北城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来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09-03 |
发布时间 |
2019-1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新颖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2827594224246L |
登记机关 |
来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来凤县武汉大道龙凤夏威夷3栋26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