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志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24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121民初3452号
案号
(2019)赣0121执12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江西志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付原告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南支行借款本金3000000元、截止2018年7月18日的利息、复利、罚息547545.01元及后期利息、复利、罚息【后期利息、复利、罚息自2018年7月19日起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含罚息利率)计算至借款还清日止】;二、被告江西志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南支行为实现本案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用10000元;三、被告南昌市豪礼来贸易有限公司、未清柳、万文娟、熊建林、龙红英、魏国军对被告江西志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偿付原告的上述借款本息和律师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南昌市豪礼来贸易有限公司、未清柳、万文娟、熊建林、龙红英、魏国军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江西志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260元、减半收取1763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2630元由被告江西志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南昌市豪礼来贸易有限公司、未清柳、万文娟、熊建林、龙红英、魏国军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9-05-24
发布时间
2019-06-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赣0121执1296号
立案日期
2019-05-24
执行法院
南昌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3617777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未清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0672430492C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前进路217号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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