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226********72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203民初3000号 |
案号 |
(2021)桂0203执19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罗涛应返还原告邱能革13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利息损失分段计算:以13000元为基数,2014年4月1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本案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邱能革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1140元,公告费700元,合计1840元(原告已向预交),由原告邱能革负担779元,由被告罗涛负担106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时间 |
2021-10-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