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五谷王食品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27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312民初8704号 |
案号 |
(2019)苏0312执45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湖北五谷王食品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徐州恒星面业有限公司货款108800元及违约金2176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11元,减半收取为1455.5元,由被告湖北五谷王食品实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0-28 |
发布时间 |
2019-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发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6845627055554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宜城市南洲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