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州豫昌商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7267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185民初1636号
案号
(2019)豫0185执44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登封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刘占亚、赵小红自愿于2019年9月30日前偿还原告本金100万元及利息,2019年12月31日前还本金100万元及利息,2020年3月31日前还本金100万元及利息,2020年6月30日前还本金10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合同约定,月利率11.592‰,逾期加罚50%);二、被告郑州豫昌商贸有限公司、赵志昌、景彦伟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如被告未按期履行,原告可就剩余款项全部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登封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11-27
发布时间
2019-12-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赵志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85072675568U
登记机关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登封市卢店镇竹元村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