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津锡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3********89XG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322民初2660号 |
案号 |
(2019)豫0322执8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伟君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给原告李建欣借款1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6年8月18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二、被告洛阳津锡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李建欣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800元,由原告承担500元,被告承担33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10-24 |
发布时间 |
2019-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伟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2257815089XG |
登记机关 |
孟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孟津县华阳产业集聚区(孟津县白鹤镇鹤中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