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林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32********26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704民初302号
案号
(2021)赣0704执9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谢林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原告赣州容川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欠款123,315.61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23,315.61元为基数,从2020年12月28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赣州容川玻璃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38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谢林荣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赣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6-04
发布时间
2021-10-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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