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华帛纺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997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921民初1050号 |
案号 |
(2019)赣0921执8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奉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奉新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华帛纺织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JK181210040414的《借款合同》;二、被告江西华帛纺织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归还原告奉新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50万元,并支付利息31424.25元(算至2019年6月12日,其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顺延计算至还清借款为止);三、被告汕头市华帛纺织有限公司、芮永才、张学凤对本判决确认的被告江西华帛纺织有限公司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原告奉新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在被告江西华帛纺织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奉新县奉新工业园区长青大道以南、园区十路以东(产权证号:奉国用(2015)第A1050721-1号、奉国用(2015)第A1050721-2号)用于抵押的工业用地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58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以上共计23583元由被告江西华帛纺织有限公司、汕头市华帛纺织有限公司、芮永才、张学凤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奉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11-06 |
发布时间 |
2019-1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学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921399705562P |
登记机关 |
奉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奉新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