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廊坊光明钢带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0127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1026民初1572号
案号
(2019)冀1026执11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文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李英群、廊坊光明钢带有限公司偿还原告程增悦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14.4万元(利息已计算至2019年1月1日,2019年1月2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按月息1%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960元,减半收取3980元,由被告李英群、廊坊光明钢带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由二被告直接给付原告,本院不再另行收取和退还),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文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8-06
发布时间
2019-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赵云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廊坊市文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德归镇北德归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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