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廊坊光明钢带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012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1026民初1572号 |
案号 |
(2019)冀1026执11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李英群、廊坊光明钢带有限公司偿还原告程增悦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14.4万元(利息已计算至2019年1月1日,2019年1月2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按月息1%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960元,减半收取3980元,由被告李英群、廊坊光明钢带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由二被告直接给付原告,本院不再另行收取和退还),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8-06 |
发布时间 |
2019-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云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廊坊市文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德归镇北德归工业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