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潘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203********33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202民初2599号 |
案号 |
(2021)鄂0202执6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潘华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黄石港区密尔顿酒庄水费4375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4375元为基数,从2019年10月17 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被告潘华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黄石港区密尔顿酒庄承包费75782.4元。三、驳回原告黄石港区密尔顿酒庄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30元、公告费820元,由原告黄石港区密尔顿酒庄负担485元,被告潘华负担266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25 |
发布时间 |
2021-10-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