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亚鑫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33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929民初1071号 |
案号 |
(2019)冀0929执13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献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河北亚鑫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工程款2318982.1元;二、被告王建红对以上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751元,由原告献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179元、由被告河北亚鑫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2457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献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7-29 |
发布时间 |
2019-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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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建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929553304821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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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献 县陈庄镇马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