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303********0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0303民初585号
案号
(2018)皖0303执3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蚌埠市天汇商贸有限公司、马杰、蚌埠市国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4日前给付原告万宗主借款本金110万元、利息27万元,合计137万元。二、如三被告未按以上期限履行,原告可以就全部诉讼请求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17542元,减半收取8771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8-02-07
发布时间
2018-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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